CDR试点获批 七大新经济领域率先受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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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  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《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》,这为我国创新企业境内上市融资提供了制度保障。 七大新经济领域成为试点重点行业。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软件和集成电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,这七大领域中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有望入选试点企业。